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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首次将消防安全内容纳入地方法规

来源: 编辑:hunyy_zhangzq 字数:711

  近日,岳阳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发布《岳阳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简称《条例》),首次将消防安全内容纳入地方法规。该《条例》于2020年8月28日经岳阳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9月25日湖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审查批准,自2020年12月1日起施行。

  《岳阳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共六章、四十三条,旨在提升市民思想觉悟、文明素养和社会文明程度,其中特别对以下消防安全内容进行了明确规定:一是市民不应损坏消防设施;二是市民不应占用和堵塞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消防车通道等公用设施;三是市民不应在住宅小区和公共区域堆放杂物;四是市民不应私拉乱接电线。同时还进一步明确了占用、堵塞和封闭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消防车通道的,由消防救援机构或者市人民政府确定的行政执法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责令改正,对单位处以5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的罚款,对个人处以警告或者500元以下的罚款。违法行为经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强制执行,所需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

  《条例》制定出台过程中,岳阳市消防救援支队成立专班主动对接市人大法工委,立足高站位,着眼管长远,主动将消防安全工作与精神文明建设、深化全国文明城市建设、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相结合,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积极推动将保持消防通道畅通、规范电动车充电等“老大难”问题上升为市民文明促进行为,纳入地方立法。

  下一步,岳阳市消防救援支队将《条例》发布为契机,狠抓法规贯彻落实,全力推动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深入开展,提升公民消防安全素质和文明行为养成,为创建良好消防安全环境做出积极贡献。(岳阳晚报讯 记者 罗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