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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管执法请带上“文明摄像头”

来源:岳阳文明网 编辑:hunyy_wanhy 字数:822

  5月24日,郑州日报一篇题为《每天万余步的城管执法》的报道描述了城管执法的艰辛。淮河路执法中队队长王国强是一位有着27年执法经历的老城管,他说,他们的工作模式是“朝七晚十”,有时接到报案甚至更早或更晚,每天工作下来,手机显示的步数都不会少于1.5万步。因此,城管执法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近年来,城管与商贩冲突事件时有发生,随着媒体的炒作,某些个案不断发酵升级,诸多市民颇有“谈虎色变”之惶恐。而这时候大多数民众总是站在城管的对立面,使城管工作如履薄冰,日显艰难。

  其实城管也是常人,从某种意义上说,城管与环卫一样同是城市“美容师”。城市卫生离不开环卫工人,城市秩序少不了城管执法。这里只是提请城管在执法过程中带上 “文明摄像头”,让文明监控执法全程,尽可能杜绝冲突事件的发生。

  大家也许不会忘记湖南临武城管执法冲突事件,亦称临武县“7.17”事件。2013年7月17日上午,湖南临武县城管局工作人员在执法过程中,与南强莲塘村村民邓正加发生争执冲突,邓正加死亡。12月27日下午3时许湖南永兴县法院经过审理,当庭宣判4名城管获刑,最高判11年。城管人员是干部,是国家公务员,是人民公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每个城管的工作宗旨。面对违规违章的商贩,要有耐心、有恒心、有信心、有诚心。没有落后的群众,只有落后的工作,工作到位了,一切问题就迎刃而解了。

  法律是无情的,也是有情的,无论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宪法,还是涉及各行各业成百上千的子法,都是立法部门集体起草撰写并经全国人大审议通过的,都富含中华民族传统文明底蕴,其宗旨都是为大众服务、促经济发展、保社会稳定的人本主义。因此,不论是哪个司法机关,在执法过程中都必须依法行政,文明执法,万不可执法犯法,以权压人,倚势欺人。

  现在有句时髦话“理解万岁”,互相理解,互相体谅,形成沟通,达成共识,市民合法经商,城管文明执法,类似临武县“7.17”事件就不会再发生。(彭强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