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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中院拉开“禁毒宣传周”的序幕

来源:岳阳文明网 编辑:hunyy_zhangzq 字数:774

  今年“6.26”是第三十个国际禁毒日,自2014年党中央、国务院出台《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禁毒工作的意见》以来,禁毒工作日益受到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视。2015年8月,湖南省委省政府召开全省禁毒工作会议,决定在全省实施三年禁毒大行动,9月,制订了《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禁毒工作的实施意见》。可以说,禁毒行动在由上至下全面展开。

  面对当前毒品犯罪高发、频发态势,岳阳中院高度重视毒品犯罪案件的审理和宣传工作,决定自今年起,将每年“6.26”所在周确定为“禁毒活动宣传周”,在审理好毒品犯罪案件的同时,紧密加强与舆论媒体联系沟通,广辟宣传渠道,充分利用报纸、电视、网络等媒体宣传,既面向全民,更针对青少年和吸毒高危人群两个“关键点”,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禁毒宣教活动。

  6月20日,岳阳中院到平江法院,就周志立、刘涛、欧阳密勇、曾祥秋、郑科生特大运输、制造毒品案进行公开宣判。该案五名被告人在平江县三阳乡庆谊村田家洞山林中郑某某老宅基地土坪内三天制造毒品氯胺酮355.06千克,其中300千克被运输至广东流入社会,涉毒数量特别巨大,社会危害性极大。该案经中院审判委员会讨论,以被告人周志立犯运输、制造毒品罪,判处死刑,以被告人刘涛犯运输、制造毒品罪,判处死缓,以被告人欧阳密勇犯制造毒品罪,判处死缓,以被告人曾祥秋犯运输、制造毒品罪、非法持有毒品罪,合并判处无期徒刑,以被告人郑科生犯制造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平江县人民法院组织该院部分干警、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三阳乡部分群众代表参加了旁听,旁听人员表示,该案几名被告人从广东专门找到平江偏远地区制造毒品,制造毒品数量巨大,且有极大部分流入社会,影响极其恶劣,岳阳中院专程到平江公开宣判,有效打击和震慑了犯罪,也起到了积极的警示作用。(岳阳中院 李强斌)